5月5日下午,涟水县院龚怀军检察长、李锐检察官应邀列席县法院审委会,对审委会研究讨论的被告人于某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发表意见。
会前,龚怀军检察长全面阅卷审查熟悉案情,为列席审委会做足准备。会上,龚怀军检察长在认真听取案件主审法官关于审理案件的情况介绍后,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量刑情节等问题发表检察意见。随后,审委会结合检察院监督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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