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人民检察院
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稿
(2019年7月25日)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各位代表、各位委员、人民监督员、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
首先,向各位对涟水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下面,根据本次活动安排,我汇报一下我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主要情况。自2017年7月1日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我们以聚合力、拓案源、强基础、重监督为抓手,悉心组织,多措并举,统筹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0余件,立案60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其中成功办理的全市首例督促行政机关催缴社会保险费案件,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案件”。
我们主动谋划,积极履职,深入推进生态司法保护“绿坝工程”,保卫蓝天碧水净土;亮剑保护国有资产,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守护食药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广泛宣传与争取支持并行,聚合力实现联合作战。将凝聚公益保护合力放在首位,通过争取支持配合、广泛宣传推介等汇聚共识,助推多方联动,营造优良的履职氛围。一是积极主动汇报,争取各方支持。2017年7月1日明确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职能后,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检委会和院务会全面认真学习领会公益诉讼职能,并多次开展专题研讨交流活动,向全省公益诉讼试点院学习取经;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后,我们多次向县委专题汇报公益诉讼工作,今年4月26日人大专题审议我院公益诉讼工作,并对我院工作予以高度支持和肯定。为了寻求支持配合,我们还组织环保局、市场局等多家行政机关就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社会法律工作者参加座谈研讨,现场视察,向他们汇报工作进展,寻求帮助与支持。二是加强机制建设,增进配合协作。去年4月,我院联合县监察委员会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加强协作配合促进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开展的若干意见》,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工作协作配合以及案件办理结果通报机制,有效促进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扎实深入开展。三是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益诉讼社会知晓度。2018年3月份以公益诉讼为主题,开展了“公益诉讼宣传月活动”,实行线上与线下同步,多方式开展公益诉讼职能宣传。以检察长答记者问的形式普及公益诉讼知识,引导社会公众力量加入公益保护。由涟检新媒体工作室创作编发图文并茂的公益诉讼动画宣传片,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通过丰富多样的宣传普及活动,营造浓厚的公益保护氛围,引导社会公众了解、参与、支持公益保护工作。
二、内合外联与适度延伸并行,全方位拓展案源渠道。公益诉讼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借助社会各方力量,我们既坚持强化“内功”,又注重借助“外力”,全方面推动公益保护深入开展。一是完善优化内部参与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公益诉讼工作内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注重从刑事案件挖掘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建立民行部门与刑事检察业务部门之间的案件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结果反馈机制,规范部门之间线索移送程序,将公益诉讼案件纳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质量评查范围,并将线索移送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盘活内部资源,汇聚内部合力。一年来,刑检部门共向民行检察部门推送了5件食品药品案件和3件环境污染信息,其中已有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二是加强外部联动协作机制。联合县公安局、县法院就生态环保类案件线索移送、协助调查、案件审查形成制度规定;加强与县环保局、市场管理局、水利局等单位协作配合,就线索移送、问题反馈达成共识;注重与城区部分律所以及乡镇司法所建立信息反馈渠道,指定专门信息联络员互通信息。同时,通过开展公益诉讼集中宣传月、公益诉讼公开课、知识讲座等形式,向行政机关、城区四大核心社区、十家小微企业以及部分乡镇,发放《公益诉讼手册》500余份,努力实现公益诉讼大撒网,广覆盖,深普及。三是巡查摸排并重深挖案源。联合县263办公室、环保、农业、水利等部门对朱桥肉牛养殖基地等三个大规模畜禽养殖污染场所,盐河、六塘河等省级重要水体以及重点污染地区和污染企业进行实地巡查,共发现生态环境类公益诉讼线索6条,向环保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份。扎实开展公益诉讼线索“集中摸排月”活动,走访有关行政机关、两法衔接平台梳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300余件,倒查了5年来涉及财政补贴、食品药品和环境资源保护类刑事案件45件,发现公益诉讼线索7条。通过对接县长热线、调阅审计报告等方式,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等重点领域发现线索15件。四是畅通线上线下举报渠道。同步实现“公益诉讼举报热线和网络举报通道”双开通,方便公益诉讼宣传与线索受理。在涟水网-涟水论坛,开通公益诉讼举报绿色通道,引导鼓励网民通过网络举报线索,及时跟进“醉美五岛湖”曝光的 “东池便当”等入网餐饮经营过程中,存在共用食品加工场所、环境卫生差等违法行为,深入调查违法事实,督促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清查活动。出台《公益诉讼损害巡查制度》,聘请1316名热心公益人员为公益损害观察员,拓宽线索发现渠道,对提供重要案件线索的3名观察员发放了3000元现金予以奖励。
三、诉前督促与提起诉讼并行,重效果力求双赢共赢。牢牢把握“诉讼不是目的、维护公益才是目的”的价值目标,将工作的重点放在诉前督促整改环节,使公共利益在诉前程序中即得到有力维护。一是以专项活动为引领,突出重点领域精准发力。部署开展了绿坝工程、集中消毒餐(饮)具整治巡查、小区消防安全、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等专项活动,护航涟水经济健康发展。积极探索国有资产保护监督机制,根据涟水实际,制定工作推进计划,突出重点领域,适度延伸监督触角,有针对性的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将人防领域拖欠的人防易地建设费作为监督重点,先后向人防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份。督促人防办对18家企业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8783万元。聚焦土地出让金、国家各类财政补贴等传统领域,督促国土部门追缴4家企业拖欠的土地出让金4539万元;督促县财政局、县发改委追缴涟阀阀门有限公司套取国家财政补贴资金170万元。延伸拓展监督领域,将拖欠社会保险费和国家税款作为新的监督增长点,督促税务部门追缴盛大置业公司等单位欠缴2430万元税款和海林实业公司等169家单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共计1494万元。探索“公益诉讼范围”之外监督,积极推动文物保护领域监督工作的开展,针对涟水唯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唐集“月塔”长期受到侵害的这一现状,开展“月塔保卫战”,及时向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以及唐集镇人民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采取保护措施,同时书面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相关情况,得到时勇县长的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二是运用诉前程序,督促相关主体履职归位。将诉前程序和提起诉讼置于同等重要位置,尽量通过诉前程序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补缺,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人防办追缴人防异地建设费,堵塞人防领域的资金漏洞;督促税务局追缴社会保险费,让社保基金不再缺位,提升群众幸福感;督促财政局追缴国家专项补贴费,筑牢国有资产安全围栏;督促环保局迅速处置危险废物,回应人民群众对绿色环境的深切期盼;其中督促税务局追缴社保费案件为全省首例。三是妥善运用诉权,适当提起公益诉讼。本着“慎诉”理念,分门别类,对症施策,对于行政领域案件,以发诉前检察建议作为主要着力点,能修复的予以修复,能补缺的及时补缺;对于刑事附带民事领域的,发现一起,严肃办理一起,尤其是涉及百姓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食药品领域,坚决通过诉讼的方式让相关责任人承担惩罚性赔偿等民事责任,努力从根源上遏制该类公益损害行为。目前,我们共对2起食药领域的公益损害案件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手的3件环境污染案件公益诉讼案件做好起诉前准备工作。
各位媒体朋友、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同志们,虽然,我院在公益诉讼工作方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起步相对较晚,这项工作还面临不少困难和不足,如对宣传推介工作做得还不够,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的知晓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民众支持力和参与度还不高,再如工作发展不平衡量,提起诉讼的案件还比较少,民行检察队伍的能力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等等。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着力更新司法理念,增强监督能力,提升监督成效,为涟水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