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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身份”赚“外快” 常州经开区检察官: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024-01-31 15:57: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蒋晨元,到派出所来一下,找你了解一下关于龚浩的问题。”接到派出所的电话后,蒋晨元整个人都是懵的。“龚浩?我已经5年没和他联系了啊?”蒋晨元思索着,回忆起了他最后一次见龚浩的情景。

  “老蒋,你就别办离职手续了,直接让我顶替你得了,也省得你烦。”蒋晨元和龚浩原都在常州某物流公司做快递员,2018年,龚浩因违反公司规定被该物流公司辞退并拉入黑名单,永不录用。同年,蒋晨元也因收入不高而产生了离职的想法。龚浩知道后找到蒋晨元,说想继续在该物流公司做快递员,但他已被公司拉黑,希望可以“张冠李戴”顶替蒋晨元的位置。蒋晨元想着两人是朋友而且自己也没什么损失,便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将自己的工资卡、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快递员专属设备等交给了龚浩。就这样,龚浩顶着蒋晨元的名字,继续在该物流公司做快递员。

  然而,在这几年里龚浩的收入远超一般快递员。原来龚浩在核算快递运费时会制造“差价”,从中大肆牟利。龚浩主要负责家具城、工厂等大客户的物流运输,采取货到付款的结算方式。货物给到客户时龚浩会按照实际重量向客户收取快递费。而在录入物流公司系统时,龚浩会故意将重量填小,减小申报的重量,系统就会根据申报的重量生成较少的运费。就这样龚浩一边向客户索要收取运费,一边只支付给公司部分运费,中间差价则全部被他收入囊中。几年间龚浩从中牟利近30万元。

  2023年6月,该物流公司的审计负责人在核对查账时,发现“蒋晨元”负责的片区享受的折扣较低、体量较大且结算方式为网上支付。经公司内查后龚浩张冠李戴、中饱私囊的罪行浮出了水面。该公司立刻向公安机关报了警。2023年6月28日,龚浩被公安机关抓获。

  原来,龚浩被物流公司拉黑的原因也是他“赚差价”的恶劣行径,但他不知悔改,又故技重施。近日,江苏省常州经开区检察院对龚浩提起公诉。2024年1月16日,法院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处龚浩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2024年1月,常州经开区检察院就该物流公司制度、监管等方面向该物流公司发出检察建议。希望该公司完善员工管理、业务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内部监管,强化员工教育。对于蒋晨元,检察官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

  【检察官提醒】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行为必将遭到法律的严惩,大家在工作中应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共同营造清朗的社会环境;同时,要加强法律意识,不将个人信息及银行卡等物品出借他人,以免助长犯罪。

  (文中涉案人员姓名均为化名)

  编辑:薛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