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十一号检察建议”相关精神,2024年4月8日,涟水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王小红前往涟水县民政局,给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工作人员及全县各乡镇民政办主任、养老机构负责人、护工进行宣讲。
王小红副主任以检察机关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为切入点,通过介绍“十一号检察建议”的主要内容、刑法规定、典型案事例等方面进行了宣讲,并提出了几点检察意见。
民政局副局长骆海鸥表示,下一步将以“十一号检察建议”为契机,携手检察机关共同为涟水养老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做贡献。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十一号检察建议”相关精神,2024年4月8日,涟水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王小红前往涟水县民政局,给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工作人员及全县各乡镇民政办主任、养老机构负责人、护工进行宣讲。
王小红副主任以检察机关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为切入点,通过介绍“十一号检察建议”的主要内容、刑法规定、典型案事例等方面进行了宣讲,并提出了几点检察意见。
民政局副局长骆海鸥表示,下一步将以“十一号检察建议”为契机,携手检察机关共同为涟水养老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