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下午,涟水县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讨论研究王某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一案,涟水县院钮立祥副检察长受龚怀军检察长委托列席会议,并依法对该案发表意见。
会前,钮立祥副检察长认真审阅案卷材料,仔细分析案件焦点问题,为列席会议做好准备。会上,承办法官围绕案件定性、控辩意见、争议焦点、合议庭意见作了汇报。随后,钮立祥副检察长就案件定性、量刑建议和赃款处理发表检察意见并作阐述说明。最后,县法院审委会委员经讨论一致同意采纳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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