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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2021年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工作情况通报
2022-03-14 16:50:00  来源:涟水检察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涟水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向社会公布如下:

  一、记录报告情况

  2021年,我院共记录报告重大事项100件(第四季度20件)。具体种类为:反映检察履职情况类19件,占19%;过问了解案件进展情况类70件,占70%;其他情形11件,占11%。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加强教育,引导干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以最高检相关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持续推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到实处。

  (二)压实工作责任。领导干部、各部门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守住严禁干预插手、违规过问司法办案的底线,带头记录报告。全体检察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如实报告,坚持“逢问必录”的习惯,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作为常态化任务,做到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三)严肃责任追究。对不如实记录、违规泄露记录信息、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等情况要严肃追责。对过问或干预、插手重大事项涉嫌违纪违法的检察人员,依纪依法予以查处。将执行“三个规定”的有关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作为干警年度考核、评先选优、提拔重用、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编辑:薛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