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三公两费支出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两费共支出43.5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9.05万元,占“三公”两费的20.7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两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1.34万元,占“三公”两费的48.97%;会议费支出2.58万元,占“三公”两费的5.92%。培训费支出10.61万元,占“三公”两费的24.34%。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支出9.0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62%。
2、无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同期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1.34万元。其中:
(l)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
(2)目前,我院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21.3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41%。
4、我单位去年无会议费支出,按照省院要求2017年在涟水举办全省调研会议,由我单位承办,因此我单位年中调整2017年会议费预算,会议费支出为2.58万元。
5、公务接待费为9.0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470.43%。因为去年省院统一支付了多项培训费用,但是2017年的培训费用由本单位自行承担,因此我单位年中调整了培训费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