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涟水县检察院对一起刑事申诉案进行了公开答复。
张某甲系原案被害人张某乙(死亡)的姐姐,因朱某某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一案不服涟水县人民法院的判决,以朱某某交通肇事负全责应判处实刑为由,要求该院提起抗诉。该院承办人对原案认定事实、证据采信以及法律适用进行了全面审查,同时,为了增强办案公开透明,提高司法公信力,该院邀请了涟水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一名律师对该起案件进行了公开答复。
申诉人张某某认为朱某某(系该交通肇事案被告人)未得到被害人家谅解,不应判处原案被告人朱某某缓刑,要求对其判处实刑。在公开答复会上,控申干警详细介绍了张某某的信访情况,对调阅卷宗材料、复核相关证人证言的情况进行示证和说理,并通过PPT阐述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在主持人、案件承办人及受邀代表、律师的细心解释,信访人平复了心情,表示接受,有效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效果,从而助力做好申诉人息诉罢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