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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检察官,我差点成了老赖”
2018-10-11 09:29:00  来源:涟水县人民检察院

  涟水县检察院以案释法有效督促民事当事人履行义务

  “我只能凑那么多钱了,你们要是不同意,那我就去坐牢好了。”9月26日上午,当江苏省涟水县检察院检察官汪成林到该县梁岔法庭开展日常监督活动时,一民事案件当事人正在法庭外和原告争执起来。

  “75000块钱,这是我接下来治疗和大学几年的生活费,而且这是事先调解好的,少一分,我们都不接受。”对于被告的无赖行为,原告秦小月急得泪水在眼里打转转,又不知如何是好。

  2015年2月28日下午两点多,高民酒后驾驶摩托车与秦小月驾驶的电瓶车发生碰撞,致其受伤昏迷。经鉴定高民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1mg/100mL。事故发生后,高民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2018年5月24日,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秦小月依法提起民事诉讼。9月12日经法官调解,由高民于2018年9月26日前一次付给秦小月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75000元。

  “就那么多了,爱要不要。”法庭内,高民将一沓钱往桌子上一扔,下意识地按了一下裤子的右口袋,扭过头,不再说话。

  为促成被告按期履约,以解原告后顾之忧,汪成林微笑着走到高民面前,告之其一旦成为老赖的严重后果,并结合实际案例以案释法。如不如期履约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经教育高民从口袋拿出了剩余的5000块钱,足额赔偿了秦小月的赔偿款。

  “真的要谢谢你,要不是您的开导,我差点成了老赖,以后孩子们上学就业都会受我的牵连,谢谢您。”调解结束后,高民拉着汪成林的手,连连道谢。

  编辑:丁秀光仲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