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院组织检委会委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庭评议
“起诉书格式规范,条理清晰,语言精练,论证缜密,情理兼蓄,我给他们都打98分。”7月20日上午,在涟水县检察院组织对谭国康故意伤害案和商晓丽诈骗案听庭评议结束后,市政协常委、县财政局副局长郑志梅给公诉人打出了这样的分数。“证据有力,主次分明,很好体现了法律的宽严相济。”县人大代表黄洁紧接着这样评价。4名检察委员会委员、4名代表委员围绕《听庭评议表》各抒已见,并对照“文书质量”、“出庭规范”、“质证”、“法庭辩论”等6个项目逐一进行打分。
“夏祥林,今天开庭表现很好,但是在讯问时要注意使用法言法语,希望你进一步改进。”听着检委会委员的点评,案件承办检察官夏祥林将点评内容一一记录在本子上并频频点头。
近年来,为了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对检察业务工作的决策、指导作用,提高检察人员出庭办案水平,涟水县检察院制定出台了《检委会委员听庭评议工作规定》制度。该制度实行三年来,每年随机抽取案件进行听庭评议不少于6场,并覆盖至公诉部门每个员额检察官。检委会委员对听庭评议案件进行点评,提出不足,指出如何进行提高,给出路径,帮助检察官快速成长,检察官都表示听庭评议对他们提升出庭办案水平有很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