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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01-18 11:06:00  来源:
 涟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18日在涟水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涟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庆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以来的工作回顾

 

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严格司法、公正司法,为全县改革发展大局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坚持把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稳定、廉政和公正作为工作重点,立足检察职能,推进司法办案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五年来,共批准逮捕580765人,提起公诉26553555人。深化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办理了以冯泽恩为首的龙人帮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一批有影响的刑事犯罪案件,有力维护了我县社会治安形势的稳定。突出打击重点,坚决惩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性犯罪,以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性经济犯罪1055人。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办理了通过网络向全国22个省市销售假冒“消渴降糖胶囊”案件,以及涉及“山东疫苗案”的金震宇非法经营案,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依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26人、附条件不起诉[①]以及相对不起诉59人,并依法封存相关犯罪记录。对一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危机紧急干预,成功避免其自杀行为的发生,该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30十大案例之首。

    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认真履行参与反腐败斗争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依法查办党委政府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五年来,共立案查办农机补贴、病猪无害化处理等涉农惠民领域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03125人,其中科级干部21依法查办了县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原科长沈玉林在办理病退、提前退休过程中,收受、索取职工财物等一批有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查办的红窑镇原副镇长朱中华一案,因罪名多、案值高、刑期长,被评为2015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件”。追逃工作捷报频传,共追逃各类职务犯罪嫌疑人9名,特别是2016年,通过开展规劝行动,成功促使省检察院挂牌督办、潜逃长达8年之久的、县公安局户政科原科长汪友文回国自首。积极推动侦防一体化建设,深入滨河新城、连淮扬镇高铁等全县重大投资项目现场开展预防调查,协助完善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制度,切实保障投资安全。结合办案,走进县交通局等发案单位召开典型案例剖析会,帮助查找发案根源,列出防腐应对举措。组织“检察长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活动,共开展警示教育和法律咨询服务317场次,受教育人数达30000余人。联合县邮政公司全面开展“预防邮路”[②]活动,将职务犯罪预防送入千家万户。

    不断强化诉讼监督。牢固树立全面、全程、全力监督理念,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五年来,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6、不立案34人,纠正漏捕23人,纠正漏诉59人;提出刑事二审抗诉1件,提请刑事再审抗诉3件,审查办理刑事申诉案件5件,均获法院改判,其中朱林山诽谤案,经本院复查并建议法院再审,被改判无罪。依法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收监执行22人;在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刑罚专项活动中,办理的“薛亚丽交付执行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件,并且从中发现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孙某某涉嫌玩忽职守犯罪线索,经上级检察院指定管辖对其进行立案侦查。联合县法院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执行工作法律监督的意见(试行)》,规范民事、行政执行法律监督工作,强化办案质量。对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裁定提请市检察院抗诉1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6件,已有18件被依法改判。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5件,监督审判活动违法10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39件,对农民工等弱势群体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支持起诉76件,全部获得法院采纳。

二、积极防控各类风险,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主动融入社会管理大局,切实发挥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职能作用。

    护航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紧紧围绕全县发展战略,牢牢把握全县上下抓项目、抓发展大局,及时出台《服务发展“金盾护航”工程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双轮驱动战略服务的实施意见》、《服务非公经济分解落实方案》等规范性文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提供法治保障。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030批次,有效促进了市场廉洁准入。深入查办商业、金融、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为建立投资安全、竞争有序、环境公平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保驾护航。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立足办案排查研判社会风险,形成22篇社会风险研判报告,获得市县党政领导批示18篇次。以创建全国文明接待室为抓手,内抓规范办案、外抓规范服务,建成运行集“信、访、网、电、视”于一体的一站式“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延伸法律触角,建成并成功派驻高沟、梁岔、大东三个乡镇检察室,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推行检察长定期接访、带案下访、领导包案等制度,依法妥善化解群众各类信访举报600加大检察环节国家司法救助力度,向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34.7万元。积极开展三解三促、“三进三帮”等活动,深入基层、了解民意,实施精准扶贫,帮助挂钩扶贫村解决农田浇灌和乡村道路建设资金等实际困难。   

    注重打造创新特色品牌。联合团县委、县教育局和县妇联共同打造的“小雨滴”[③]在校生普法关爱计划,被表彰为2015年度江苏省“成长护航工程”示范项目,该荣誉在全省仅授予10家单位;“小雨滴”还作为全市检察机关唯一项目代表,在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等单位联合主办的首届“志愿江苏”嘉年华志愿者服务交流会上进行展示,获得社会高度认可。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全县35家行政执法单位全部纳入“两法衔接”[④]平台,试点在相关行政执法机关设立派驻检察官工作室,平台运行以来,录入案件数、建议移送数、监督立案数、增捕数均位于全市前列,相关做法全市“两法衔接”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

    三、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和司法规范化建设

   持续推进检察改革工作,不断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扎实推进员额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检察改革的部署要求,严格按照上级检察机关要求抓好动员部署、入额测算、方案制定、考试考核、入额确定和公示等工作,23名干警被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批准为首批员额检察官[⑥]。完成检察官办案组织设置、检察官职权清单制定、人员分类定岗、业务部门轮案规则确定等相关配套工作,为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机制保障。

    持续深化办案机制改革。积极探索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牵头联合公安、法院、司法局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侦、快诉、快判三快工作机制[⑦],机制运行以来,刑事案件的审结率跃升至全市第二。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扩大监督案件范围,除对自侦案件实行全部监督外,将拟作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司法救助、羁押必要性审查以及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纳入监督范畴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与县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暂行办法》,通过邀请律师参与,成功化解多起复杂疑难信访案件;建成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各级检察机关与信访群众“面对面”交流,方便群众信访,节约信访成本。

不断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根据高检院部署开展规范司法专项整治活动,2015年利用一年时间集中整治司法不规范顽疾,对2013年至2015年所办的所有案件进行梳理排查,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立足源头解决问题。对内,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制定出台《涟水县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制度》、《涟水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评查制度》等5项制度,强化案件流程监管和案件质量管控;通过了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测评,建成数字化远程视频讯问系统、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检务通”办公系统以及检委会智能化议案议事系统,全面实行网上办公办案。对外,坚持通过涟水检察“两微一端”平台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案件程序信息1373条、生效法律文书848份;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律师座谈会、特约检察员列席检委会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着力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

四、始终坚持固本强基,从严从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大力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推动检察事业可持续发展。

    抓牢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等教育活动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结合市检察院对我院开展的巡视、巡察工作,主动查摆不足,梳理问题清单,整改落实存在问题。制定出台《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十项规定》、《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实施办法》等4项制度,积极开展“好班子建设”评比活动,通过班子成员直接办案、参与案件评查、组织策划重点工作和创新工作,不断提升领导班子的司法能力、业务素能和决策水平。认真分析影响检察工作发展因素,制发《涟水县检察院科学发展指标总体评价表》,广泛征求干警意见,制定破解难题措施,改进补齐短板工作方法,精准发力,努力实现各项工作全面科学发展。

    抓牢队伍素能建设。先后组织干警到全国和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学习考察,通过召开全院干警大会汇报学习心得,让干警看清自身差距,明晰努力方向。持续实施人才培养“薪火相承”工程,通过青年干警积分制、科长讲堂、庭审观摩、公诉论辩、公检人员双向交流等活动,着力打造各类业务尖兵。组织召开“身边的感动”青年干警座谈会、开展“向党看齐”诗歌朗诵比赛、“最美检察官”、“优秀军转干”评比、征集“人生格言”、“立家规正家风”等系列活动,凝聚发展合力。坚持选塑身边先进典型,传递弘扬检察工作正能量,拍摄的《离歌一个老检察官的情怀》、《金师傅的早餐铺》等微电影获得干警和网友们好评,受到了县委和市检察院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抓牢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代表委员联络月”、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与庭审评议等活动,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制定出台《涟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问责办法》,严肃执纪问责,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对干警“八小时”之外监督,将全体干警和聘用人员的照片信息和监督电话在互联网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们始终以“站稳第一方阵,冲刺先进基层检察院”的目标为指引,迎难而上,砥砺奋进,通过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连续被评为“江苏省文明单位”,先后荣获最高检表彰2次,省级表彰5次,侦监部门被评为“江苏省巾帼文明岗”、未检部门被评为“江苏省十大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示范岗”和“淮安市妇女维权示范岗”、刑检部门被评为“淮安市三八红旗集体”,58人次荣获市级表彰,成功创成全省基层检察院首家5A级数字档案室2015年度整体工作顺利跨入全市检察机关第一方阵。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足和困难:争创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基础还不牢固,干警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还不高,工作开展还不平衡;创新创优意识不强,特色品牌效应还需进一步扩大;高层次、专业化检察人才培养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建设相对落后,掌握运用现代科技辅助办案能力不足。对存在的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17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喜庆之年,是全面落实省市党代会战略部署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县推进“十三五”跨越赶超的突破之年。我们将忠诚使命,奋发进取,为不断开创涟水科学跨越发展新局面、加快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征程,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立足服务大局,积极参与和促进社会建设。坚持“跳出检察看大局、立足大局看检察”,更加主动地服务创新创业,严肃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危害民生安全犯罪和涉众型经济犯罪,积极推进“平安涟水”建设。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促进“健康涟水”建设。加大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严重污染水源、大气、土壤等犯罪,全力服务“生态涟水”建设。

二是立足惩治腐败,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动摇。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前,保持办案节奏不变、规模不降、力度不减,严肃查办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医疗卫生等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以及重大责任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等背后的渎职犯罪。坚持惩治和预防并重,结合办案,加强重大典型案件剖析,狠抓预防建议制度落实,强化警示教育效果,着力推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作用的发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立足司法办案,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大诉讼监督力度,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强化实体和程序并重意识,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健全和落实检察环节案件质量保障机制,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依法监督纠正刑事执行中的不规范、不公正问题。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依法监督纠正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促进“法治涟水”建设。

立足改革创新,破解难题实现检察工作均衡发展。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全面推行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同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等司法改革,有力有序落实各项改革任务。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实现对检察履职行为的严格管理和综合事务规范管理,全面提升检察业务和检察事务管理水平。积极推动阳光检务,深化检务公开,不断提升检察工作影响力和透明度。坚持科技强检,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检务,实现检察工作管理信息化。

立足廉洁从检,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加强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加强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素能培训,提升服务大局、惩治腐败、预防犯罪、法律监督、规范司法、改革创新、信息化运用、网上作战等八项能力。强化自身监督,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严格公正司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严格执行上级检察机关、县委和本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策部署,牢记人民的重托和期望,坚定率先之志,善谋率先之策,埋头苦干,乘势而上,努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涟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相关用语说明

1.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依法对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可以决定暂不起诉,并给其设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考验期,对其进行监督考察,期满后根据其表现决定是否起诉的制度。

2.“预防邮路”:是指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邮政服务工作有机融合,借助覆盖城乡的邮政网络,发挥邮路联系千家万户的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构建立体化的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20156月,在江苏省检察机关和邮政部门联合推动下,预防邮路工作在江苏全省范围内得以推广和实施。

3.小雨滴”:是指我们联合团县委、县教育局和县妇联共同实施的在校生普法关爱计划,通过构建“精细化、网络化、规范化”的校园普法教育模式,以29名青年检察干警为骨干,组建7支“小雨滴”志愿者服务队,与全县87所中小学和职业院校逐一对接,主动开展常态性普法宣传。

4.两法衔接: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确保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5.司法责任制改革:是指为了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审判权运行机制和公平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进一步健全司法办案组织,科学界定内部司法办案权限,健全司法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司法办案责任认定和追究体系,着力构建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司法职权运行机制,把司法责任制的要求落到实处。

    6.员额制检察官:是指为了严格按照司法规律配置司法人力资源,根据中央有关推行员额制改革的部署,从现有检察人员中遴选业务骨干作为员额制检察官,安排在司法办案岗位,并实行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官队伍,确保真正做到“坚持标准、好中选优”,让高素质的检察人员进入员额,把最优秀的检察官放到一线司法办案。

7.三快工作机制:是指我们联合法院、公安、司法局三家单位共同制定出台《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快侦、快诉、快判工作规定(试行)》,明确对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盗窃、故意伤害及寻衅滋事等五类情节较轻案件适用快速办理程序;对进入此程序案件,要求司法机关在各自诉讼环节及时启动快速办理程序,在15日内审查终结,为尽快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可操作依据,有效保证被告人免受长期诉讼之苦,有利于快速修补破损的社会关系,钝化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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