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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左某某危险驾驶案拟不起诉举行公开听证
2021-11-24 15:00:00  来源:涟水检察

  2020年11月19日下午,涟水县人民检察院对左某某危险驾驶案拟不起诉举行公开审查。

  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办案民警等参与公开听证。第六检察部主任刘进主持公开审查。

  公开审查会上,主持人刘进宣布公开审查流程、相关纪律,承办人汇报本案认定的事实及证据,并对拟不起诉理由作了说明,充分阐明左某某已经构成犯罪,但因其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的法定从轻、从宽量刑情节,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在认真听取案件汇报后,与会人员先后发表意见,均同意对左某某做相对不起诉。

  在充分听取听证会各方参与人的意见后,该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左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但其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的法定从轻、从宽量刑情节,故拟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左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编辑:薛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