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当小生命降临时,相信大多数的家庭都会充满欢声笑语,为人父母者更是会“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自此也就担负起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虽然生活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与问题,但抚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责任与义务。但遗憾的是,有的父母不仅不履职尽责,甚至还丧失基本的道德良知。
据媒体报道,5月17日,上海铁路公安处苏州站派出所民警在候车室执勤检查时,发现一对母女携带了一名男婴。经询问,年轻女子刘某向民警出示了一本《陕西预防接种证》,其中夹带一张写有“自愿给好心人抚养”等字样的承诺书。预防接种本上显示,该名男婴的生母为许某。民警随即将刘某及其母亲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调查,该男婴是刘某前段时间和丈夫周某在陕西购买的,由于无法在苏州上户口,便决定乘火车将男婴送回去。刘某称,由于身体原因,自己一直无法怀孕,其客户井某得知后,便询问是否需要领养小孩,并告诉她自己的弟妹快要生产,可以将孩子领养给她。在井某及其丈夫杨某平的介绍下,刘某与男婴的生父杨某军加了微信,付款后将孩子带回苏州。
之后,公安机关陆续将男婴的生父生母以及介绍人井某及其丈夫杨某平抓获归案。据男婴生父杨某军交代,他与男婴的生母许某为男女朋友关系,由于觉得自身无法照看孩子,便将孩子卖给刘某,并收取5万余元。目前,杨某军等6人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每个孩子都不应该被贴上“价格标签”。本案中,看似将孩子“送养”他人,实则是将孩子当作商品进行买卖。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杨某军和许某难道不会心痛吗?诚然,他们或许有自己的难处,但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出卖亲生子女的借口,这不仅有违亲情伦理,更触碰法律红线,因为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
每一个生命都应该被无比珍视,每一个孩子都应该被温柔以待。真心希望该名男婴今后可以健康成长,也殷切期盼此类悲剧以后不再发生。(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