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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胥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拟不起诉举行公开听证
2021-01-27 09:32:00  来源:涟水检察

1月14日下午,涟水县人民检察院对胥某某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拟不起诉举行公开审查。

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值班律师和办案民警参与公开审查。第二检察部主任王海波主持公开审查。

公开审查会上,主持人王海波宣布公开审查流程和相关纪律,承办检察官汇报本案认定的事实及证据,并对拟不起诉理由作了说明,充分阐明胥某某等人已经构成犯罪,但因其具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情节,已全部退缴税款。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在认真听取案件汇报后,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值班律师办案民警先后发表意见,均同意对胥某某等人做相对不起诉。

在充分听取听证会各方参与人的意见后,该院认为,犯罪嫌疑人胥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但其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已全部退缴税款。故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胥某某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编辑:薛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