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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刘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拟不起诉举行公开听证
2020-07-23 09:13:00  来源:涟水检察

  2020年7月17日下午,涟水县人民检察院对刘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拟不起诉举行公开审查。

  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值班律师和办案民警参与公开审查。第六检察部副主任王小红主持公开审查。

  公开审查会上,主持人王小红宣布公开审查流程、相关纪律,汇报本案认定的事实及证据,并对拟不起诉理由作了说明,充分阐明刘某某已经构成犯罪,但因其具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已经全部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在认真听取案件汇报后,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办案民警、值班律师先后发表意见,均同意对刘某某做相对不起诉。

  在充分听取听证会各方参与人的意见后,该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但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认罪认罚,被害人近亲属对其行为谅解不追究其法律责任,故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照作出不起诉决定。

  

  

  编辑:丁秀光仲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