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小雨滴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实践基地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涟水县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涟水县人民检察院院内;
2.2工程规模:约56.7万元;
2.3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小雨滴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实践基地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招标控制价:566092.17元,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文件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授权委托人、本项目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其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3.5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
3.6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需投标企业提供承诺函;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发包文件的获取
4.1发包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16日--2024年5月18日,每天上午 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周六正常接受报名);
4.2报名地点:涟水县阳光嘉园南大门西首(涟州路与泰山路交叉口向东30米),联系电话:18015136222;
4.3报名人要求:
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提供QQ邮箱及联系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2日15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涟水县人民检察院327会议室;
5.3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文件递交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递交,递交人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委托书以及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估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具体评标分值如下(满分100分):
分值分配:投标报价:90分;施工组织设计:10分。
1、投标报价(满分90分)
评标基准价的产生: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为95%、96%、97%、98%;(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90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出1%扣1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5分,不足1%的,不足部分以插入法计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如所有投标人均确定为无效标或界定为废标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有权宣布招标失败,并依法重新招标。
注:有效投标文件是指通过资格审查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2、施工组织设计(满分10分)
①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0-2分);
②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0-2分);
③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0-2分);
④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0-2分);
⑤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0-1分);
⑥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0-1分)。
注:1.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一般不超过80页,每超1页扣0.1分;
2.施工组织设计各项评审要点若无重大偏差,不够合理的酌情减分,但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若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则该项不得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淮安市涟水县人民检察院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涟水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涟水县红日大道
联系人:刘进
联系方式:13770459211
法定代表人:
单位(盖章):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