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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两起刑事案件拟不起诉举行公开听证
2021-07-08 14:47:00  来源:涟水检察

  2021年7月6日下午,涟水县人民检察院对王某某危险驾驶案、顾某某危险驾驶案拟不起诉举行公开审查。

  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和办案民警参与公开审查,第六检察部主任刘进主持公开审查。

  公开审查会上,主持人刘进宣布公开审查流程和相关纪律,案件承办人分别汇报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及证据,并对拟不起诉理由作了说明,充分阐明犯罪嫌疑人已经构成犯罪,但因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从宽处罚情节,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在认真听取案件汇报后,办案民警、值班律师、人民监督员先后发表意见,均同意对王某某、顾某某做相对不起诉。

  在充分听取听证会各方参与人的意见后,该院认为,在这二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均涉嫌危险驾驶罪,犯罪嫌疑人均醉驾程度不高、未造成严重后果,系初犯,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且认罪认罚,故依法对王某某、顾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编辑:薛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