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8日,由涟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侯海尚等9人“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在涟水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该案件为淮安市首例“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经审理,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和量刑意见,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侯海尚、张俊桃等9人有期徒刑九年到一年六个月不等。
2019年6月18日,由涟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侯海尚等9人“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在涟水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该案件为淮安市首例“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经审理,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和量刑意见,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侯海尚、张俊桃等9人有期徒刑九年到一年六个月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