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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人民检察院盘活存量资金 进一步加强检务保障建设
2018-10-23 08:53:00  来源:涟水县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涟水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单位和本级财政部门关于盘活存量资金的各项政策要求,主动组织开展存量资金盘活工作,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有力的保障了检察工作开展。

  一、根据资金类别开展清查,摸清家底。一是根据资金来源和结转年度进行分类,严格区分政法专项资金和单位公用经费。同时将政法专项资金细分为办案资金、装备资金、司法救助金等,公用经费细分为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拨款时间对存量资金分级,设立三级预警机制,对结转年度超过三年的资金设立红色预警,并要分析结转原因,及时安排调整使用。二是明确政法专项资金和公用经费目前可用财力。根据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对账单和本单位账务清查出目前单位账上可用财力,根据可用财力安排下一步支出。三是结合往来款明确实际可用财力。对未支付的尾款和应收款进行清查,分清是尾款代付还是项目结余。对照往来款形成事项和时间建立台账,根据合同和工作安排明确进度,及时付款减少结转资金,同时厘清应收款还款时间,对长期未收回的应收款,安排专人催款,对已经形成的坏账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二、完善预算编制保障重点,源头控制。一是精准预算编制内容。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进一步缩小预决算之间的差异,从源头上减少结余结转资金。二是跟踪预算执行进度。预算批复后制定本年度支出计划表,并实行季度汇报制度,对支出滞后的项目要说明原因,并形成支出进度表;跟踪项目进度,对完工的项目及时付款,对工期延迟的项目要及时汇报以防进度延迟。同时对预算执行进行考核,防止预算随意调整。三是及时调整结余结转。根据检察工作安排和项目执行情况对结转结余资金及时调整继续使用或请县财政收回,防止资金沉淀,形成存量资金。

  三、加强资金管理统筹规划,完善制度。一是完善资金支出结构。按照财政资金支出制度科学、合理调度资金,通过县国库支付中心统一调度、统筹使用单位资金。每笔专项资金使用都通过国库支付中心审批后直接支付给相关单位或个人,减少中间环节,避免单位资金滞留、占用。二是建立健全存量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存量资金管理和考核办法,通过制度倒逼存量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增强预算约束力,减少结转结余,从而提高单位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统筹安排加强财务管理。根据检察工作安排把存量资金纳入到下年度预算规划中,避免虚列名目占有资金形成二次沉淀,同时及时公开存量资金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财务管理透明度,以达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财政管理效能的最大化的目的。

  编辑:丁秀光仲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