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涟水县院未检部门受理一起未成年人放火案,鉴于两名犯罪嫌疑人均系刚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且均系在校生6月份都面临中考,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家庭具备管教能力等条件,出于最大限度的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该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为了让两名犯罪嫌疑人彻底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吸取教训,改过自新,未检科检察官和公安机关承办人在两名犯罪嫌疑人释放前对其进行出所教育,嘱咐他们要珍惜机会,好好学习,认真准备中考,争取考入理想高中,同时对两名犯罪嫌疑人的父母进行亲职教育,要求其父母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改变教育方式,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品行。两名犯罪嫌疑人均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很后悔,并承诺今后一定会遵纪守法,好好学习,报答社会,其父母也均承诺会严加管教,并主动申请加入本院“小雨滴”志愿者,为更多的人现身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