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涟水县法警大队接到负责领导包案的副检察长用警申请,需派警对一起刑事申诉案件检察公开听证提供警务保障。接到用警申请后,法警大队立即与承办该案的副检察长进行沟通对接,了解参加检察听证的刑事案件申诉人基本情况、听证会流程安排、人员组成以及案件基本情况等。
一是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经了解得知,刑事案件申诉人严某某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决生效后严某某以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为由,申请涟水县检察院对原判决提起抗诉。申诉期间,其多次在与接访的检察官谈话过程中情绪暴躁、言语过激,声称不支持抗诉将越级上访,后涟水县院决定以听证会的形式,公开答复严某某,并根据严某某申请,邀请其对象和原教育系统共10人参加旁听。会前,法警大队对听证室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并与承办检察官共同商定参会人员的会前引导、安全检查、身份认定、座次安排、秩序维护等工作预案,同时根据场内外安全风险情况,商请2名女性检察人员协助安检工作,明确2名司法警察听证会场内就座,2名司法警察场外通过视频监控监视全程,随时做好处置突发情况的准备。
二是维护会场现场秩序。当日下午,该院4名司法警察和2名女性检察人员提前30分钟到达听证会现场。按照会前保障预案,在听证室门前划定警戒区域,对入场人员,逐一进行身份核对查验,对携带的随身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并指定相关人员在既定位置入座。通过手动过细检查,查获并扣押了严某某深藏其腋下内衣里的录音笔,司法警察当即对其进行了口头警告。听证会现场,4名司法法警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场内外动态,在检警密切配合下,听证会全程两个小时,平稳安全有序度过。
三是妥善处理后续工作。下午5时许,听证会顺利结束,司法警察有序协助检察官做好后续工作。一是协助做好会上形成笔录的传递、签名、捺手印等工作。二是有序引导参会人员离开公开听证现场。三是对会议现场进行检查,防止案件材料、随案证据、办公办案设备等物品遗漏。
此次检察公开听证,在制定完善处置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场内外司法警察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始终做到风险防控点明确,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苗头并果断处置。议程结束后,司法警察根据保障预案协助检察官妥善处理后续工作,充分发挥了保障办案安全、充实办案力量的职能优势,确保了检察公开听证会的活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