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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检察院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2021-05-13 09:30:00  来源:涟水检察

4月30日上午9时,涟水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了涟水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报告。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超主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涟水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龚怀军参加会议并作专题工作报告。

会上,龚怀军检察长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了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报告了2020年以来涉罪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情况,从建立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协作保护体系、加强对涉未成年人案件法律监督、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创新升级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四大方面详细汇报了涟水县院主要做法和取得成效,客观分析了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不足,从加强司法保护、强化精准办案、注重品质升级等方面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

县人大常委对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县检察院坚持“教育、感化、 挽救”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方针和原则,立足在办案过程中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未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对下一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加大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力度。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深化检校合作,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二要不断提升未检工作的质量。加强未检专业化队伍建设,把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懂青少年教育学、心理学、犯罪学等方面的知识人才选拔到未检队伍中来,加大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检察队伍综合业务能力。注重未检大数据建设和运用,加强对未成年人涉罪等问题的分析研判,提升智能化水平。三要积极推进未检工作社会体系建设。加强与公、法、司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建立健全完善的办案工作机制。构建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加强检社融合,积极构建检察机关、教育、民政、妇联、团委、关工委、家庭等多方帮教模式,实现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无缝对接。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加强校园欺凌、辍学未成年人犯罪、监护侵害和缺失等方面的保护,注重做好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保护。

  编辑:薛淼